摘要
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可以为发展农村、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管理民主"的目标提供有效方式和制度保证。西北少数民族地区村民自治中存在着公众参与程度低、自治组织矛盾重重、民主决策虚化和民主自治变异等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健全法律体系、完备制度建设、营造法制环境等寻求解决问题的法律手段,为村民自治的提供法律保障。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09年第5期115-118,共4页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
基金
200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北少数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中的法律保障研究>(项目编号:07XMZ035)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