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逐渐加强了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建立了包括债务计划的编制、审批、执行、统计、预警等一系列的监督管理制度,从实践情况来看,已取得显著成效。但对村级债务的管理,则相对滞后。由于村级债务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化解工作进展缓慢;一些地方旧债尚未化解,新债又有大量增加,村级债务沉重的局面并未明显改变;一些地方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矛盾突出,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沉重的村级债务,严重影响了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推进。本文结合浙江省江山市的实际,就化解村级债务的途径谈点粗浅看法。
出处
《中国农业会计》
2009年第8期48-50,共3页
Chinese Agricultur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