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但由于土地流转涉及国家政策、农民权益、社会稳定等多重因素,推进难度较大,各地成功经验鲜见。慈溪作为土地流转的先行者、实践者,与其它模式相比具有土地流转规模大、流转率高、农民收益多等特点。慈溪土地流转的探索及其经验为其它地区推进土地流转提供了较好的参考和借鉴作用。
出处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09年第4期69-73,共5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Ningbo Municipal Committ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