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已经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集中修改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增加了关于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的规定,二是增加特种设备事故分级和调查的相关制度。新Ⅸ条例》共修改变动61条,其中新增加的条款一共是14条,删除的条款是3条,修改的条款是44条。
出处
《广东安全生产》
2009年第15期34-34,共1页
Guangdong Occupational 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