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达国家的农民培训在农业发展上作出的贡献是十分明显的,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由政府、团体、组织按照一定的法律、法规和程序来组织实施、具有很强的组织性;以内容和形式为主要坐标,在各自国家形成了系统的农民培训体系,具有很强的系统性;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来明确农民培训内容和资金投入,规定各参与单位、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具有很强的规范性。新世纪以来,我国的农民培训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照,还应该在以下方面取得突破:加强农民培训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鼓励农民培训主体多元化;建立健全农民培训体系,创新农民培训内容和形式;加快制定有关农民教育培训法律法规的进程。
出处
《继续教育研究》
北大核心
2009年第8期58-59,共2页
Continuing Educat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