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已被许多发达国家所认可和借鉴,并被西方国家称之为“东方经验”或者“东方一枝花”:人民调解坚持依法调解和依社会公德调解相结合,有助于在全社会树立法制的权威,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现行的人民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凸显起来,亟需深化改革,并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笔者对属于欠发达地区的湛江市119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走访了基层人民调委会,了解了湛江市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以此为切入点剖析现行人民调解制度的缺陷并提出改革人民调解制度的思路.
出处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09年第4期81-84,共4页
Practice and Theory of SE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