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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青蛙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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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8月,有群众向山东省商河县林业局举报称,本县某村孙某有收购、加工、出售青蛙的行为。林业执法人员经调查,掌握了孙某收购、加工青蛙的时间和地点。8月20日清晨,林业执法人员来到一村民家中,查扣孙某已加工好的青蛙肉两筐,现场称重为80公斤,约折合三千只活体青蛙。
出处 《共产党员(下半月)》 2009年第7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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