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图片报道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福建省在农村平安创建中,建立和完善调解机制,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大力量,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组织协调、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基层自治组织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图为龙海市角美法庭入村开展联片调解活动。
作者 张琦
出处 《长安》 2009年第6期56-56,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