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培养法学应用型人才,是法学本科课程体系中设置司法实践课程的目的,但传统的集中司法实践模式存在众多问题,美国的诊所式法律课程教育给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借鉴模式。本文主要是结合对诊所式教育模式的评价,探讨诊所式教育模式的关键环节设置,指出了我国诊所教育实践中存着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出处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9年第2期132-133,共2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Jiamusi University
基金
佳木斯大学教学研究项目(200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