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安徽省金寨县2009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村级“三资”(资金、资产、资源)代理服务,将各村财务移交至乡镇“三资”代理服务机构,由其对村级财务管理实行代理服务。一是各乡镇依托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从乡镇财政所、农经站抽调人员办公,具体对“三资”进行日常核算与管理。二是取消各行政村会计,每村设一名报账员负责业务联系、向代理中心报账、村务公开及日常财务收支工作。三是清理资产。清理现金数额,将银行存款与金融机构进行核对,对账实不符的及时追查;规范各类资产总账、明细账,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2期6-6,共1页
China State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