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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主体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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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道路交通事敝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原则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原则,目前学界和审判实务界大都认同以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归属的“二元说”。即根据危险责任思想和报偿责任理论来确定机动车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具体操作就是通过“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两项标准加以把握。所谓运行支配通常是指,可以在事实上支配管理机动车之运行的地位。
作者 何志 铁蔚丽
出处 《中国审判》 2009年第6期70-73,共4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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