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特保"机制是WTO框架下唯一有效的歧视性保障措施机制。在此机制下,当成员方证明中国进口产品数量的快速增加是造成其国内产业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的一个重要原因时,其可对中国产品启动特保调查并采取最终措施。同时,中国特保机制缺乏"非归因"原则的规定,但成员方主管机关不应简单地将其他因素导致的对国内产业的损害全部归因于中国产品的进口。
出处
《新疆社会科学》
CSSCI
2009年第3期75-80,共6页
Social Sciences in Xinjiang
基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建设资助项目"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应用‘中国特保’的可行性研究"(国际法学J511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