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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幅趋缓理由之六:除非潜在GDP增幅重回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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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我国GDP两次大的回调轨迹来看,1992年第四季度由16.9%的高位下落至1999年第四季度6.1%的谷底,10.8个百分点的下滑经历了28个季度,平均每个季度下滑幅度大约为0.39个百分点;而本次由2007年6月13.8%的高点下滑至当前6.1%的低谷,7.7个百分点的下滑仅用了7个季度,平均每个季度下滑幅度为1.1个百分点。经济增速的快速下滑,意味着总需求的突然萎缩,将使得企业此前被迫积累起来的存货和产能需要消化。
作者 鲁政委
出处 《经济展望》 2009年第6期32-32,共1页 Economic Outl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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