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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强戒由谁监督?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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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禁毒法》客观上将监所检察力量请出了场所强戒领域,缺乏法律具体授权和程序支持令其难以再度介入。但作为专门法律监督部门,检察机关有义务争取进入直至全面监督为维持社会基本秩序而设置的各种人身强制场所的活动;它的现实选择是整合现有职能资源,探索细化司法统计和汇总通报执法情况等监督做法,通过立法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有效制约这一领域特殊公共权力的运行。
作者 王利荣
机构地区 西南政法大学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82-86,共5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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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9

二级参考文献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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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30

同被引文献49

引证文献3

二级引证文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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