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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科学配置政法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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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法经费可以说是“老问题”了,一提起这个话题,许多在政法系统工作的人都叹息,有些公、检、法、司的领导同志把很大的一部分精力用于筹措办公经费上。要么一年到头,不停地向管钱的政府官员诉苦,争取财政支持;要么在参加某些“执法行动”之前,另行打一份专门报告来申请款项。还有,不得不通过“收支两条线”,将查案时罚没的款项或者诉讼费,上交财政后再拿回一些,等等。这些做法不能说都没有效果,
作者 马敬仁
机构地区 深圳大学教授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09年第9期18-18,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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