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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保健制度 实行保健保偿 推进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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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自愿前提下,对每对婚检合格的新婚夫妇收取双保经费78元,为计划内第1胎孩子提供母子系列保健服务34次,并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保健保偿制在全县范围内运行3年,取得较好效果,在解决妇幼保健事业经费投入不足,全面落实乡村保健人员劳务报酬。
出处 《中国妇幼保健》 CAS 1998年第2期86-88,共3页 Maternal and Child Health Care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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