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 1988年,我区邮电企业在明确局长是企业的经营者以及企业责、权、利的前提下,按照“收(入)支(出)差额基数包干,超基数减亏(增利)分成,增亏(减利)不补”的收支差额管理核算办法,全面推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由于责的压力,利的动力,促使企业运用经营自主权探索内部配套改革的途径,并取得了新的突破和进展,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1988年,全区邮电业务总量比上年增长26.7%;邮电业务收入首次突破千万元大关,比上年增长309.6%;支差比上年降低7.82%;全员劳动生产率按业务总量和通信总量计算,分别比上年提高23%和27.44%。邮电业务总量和业务收入均已提前两年实现“七五”规划所制订的目标。这说明,承包经营责任制在我区这样一个具有极大特殊性的地区,同样是搞活企业,发展生产力,改善邮电经营管理的好形式。
出处
《通信企业管理》
1989年第6期12-13,共2页
C-Enterprise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