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诉讼范围即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从司法审判的角度讲,是指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哪些行政行为拥有审判权;从民可以告官的角度讲,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哪些方而就行政机关的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捉出控告.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对于实现行政诉讼的立法目的和管辖、审理等程序的具体规定,都具有极大影响和积极作用. 一、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原则和意义哪些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哪些行政案件人民法院不能受理?
出处
《党政论坛》
北大核心
1990年第Z1期42-45,共4页
Party & Government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