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曠世絕倫的圓明園在1861年的第二次鴉片戰爭中,實際上是被燒過兩次。第一次是在咸豐十年八月二十二日。‘夜間,遙見西北火光燭天,奴才不勝驚駭,至二十二日酉刻,夷、匪闖入圓明園,旋於二十五日退出,園內殿座焚燒數處’(戶部右侍郎寶鋆奏疏)。恭親王奕訢也奏稱:‘據探報宮門內庭宇間被燬壞,陳設等物搶掠一空。’這是一次以搶掠為目的的破壞,而為英、法聯軍此舉出謀的,則是嘉、道時期著名學者龔自珍的長子壟孝琪。有了這一次後纔有第二次,九月初五以燒燬為目的的徹底大破壞。這從英軍統帥額爾金(Elgin)寫給英政府的報告就可看出。‘焚掠是園……一因是園為被擄者手足懸蹄三日不食受困之所,二因此園若不焚燬,則不足留較永久之跟踪,而英人無以消此憤恨也’(蕭一山:《清代通史》)。
出处
《紫禁城》
1994年第3期30-30+49,49,共2页
Forbidden C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