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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分开不是政企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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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原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只是政府的附属物,厂长经理由政府任命,生产计划由政府下达,产品由政府包销,资金由政府拨给,利润全部上交政府,亏损由政府负责,企业只是发挥着众多重复的低效的小机器的作用。因此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企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分开,让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进而阻止政府对企业的横加干涉与任意侵犯企业的经营决策。但是。
作者 解仁 陈萍
出处 《发展》 1995年第11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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