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避税、偷税、逃税的本质差异 避税是指应纳税义务人采取不违背现有税收法规的手段,通过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安排,达到规避或减轻纳税义务、税收负担的行为。只有在应纳税义务人能够对其纳税地位作出选择时,避税才构成一种可能。偷税则是指在纳税人(含代征人)的实际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并且确定的情况下,以欺骗、隐瞒、弄虚作假等方式逃避应缴纳税款的行为。逃税有两种意思,一种是广义上的,是指纳税人采用各种(合法或非法)手段逃避纳税义务的一种行为;另一种是狭义上的。
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5年第7期28-29,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