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早在1989年10月,由原国家教委主任李铁映签发并以第6号命令的形式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总则第三条说:“高校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各高等学校必须把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与管理。”高校教务部门作为高等学校具体负责教学管理的职能机构,其工作范围涉及面广:教学计划的制定、师资队伍的建设、教室排课的编排、学生学籍、考试及教材的管理、教学社会实践活动的安排、语委工作的参与、教务文书的写作和全校教学活动的检查、教学质量的评估等等,所要收集整理的信息量大,所必须建档的档案内容庞杂,数量极多。具体地说。
出处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6年第5期95-98,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