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事业单位新装一部电话需花费5000元上下,其中一台普通电话机的价格一般为几百元,其余是电讯部门收取的电话初装费、线路察勘费、工料费等。目前,有不少单位将电话机作低值易耗品入帐,电话初装费等作为期间费用记入当期损益。笔者认为这样处理不太恰当。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电话初装费等实质是购买电活线路使用权的支出。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1997年第10期52-52,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