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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在执行程序中的代理权限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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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陕高法[1996]78号《关于诉讼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否包括执行程序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有权委托代理人。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时,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记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具体代理权限的授权委托书。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1997年第1期19-19,共1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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