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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库曼斯坦共和国增值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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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1章总则增值税是把在商品(劳务)生产各阶段形成的部分增加值收入国家预算的一种方式。增值税用土库曼斯坦的货币支付。第2章纳税人1.增值税纳税人是指:法人,包括从事生产或其它商业活动的外国投资企业;位于土库曼斯坦境内的独立从事商品(劳务)经营的外国法人的分支机构、分理部门、代表处及企业的其它独立部门;
作者 聂书岭
出处 《中亚信息》 1997年第3期16-17,共2页 Central Asia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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