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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审结一起广告词侵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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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6年10月10日,北京古桥电器公司(以下简称古桥公司)因刊播广告词“横跨冬夏、直抵春秋”引出的侵权官司,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广告词创作者俞华胜诉。原告俞华称,1992年11月18日,刚从大学毕业的俞华将创作出的广告词“横跨冬夏、直抵春秋”主动寄给古桥公司。不久,该公司一位负责人约见了俞华,对这则广告表示赞赏,但未予采用。今年初,古桥公司未征得俞华同意。
作者 孙燕明
出处 《广告大观(综合版)》 1997年第3期28-28,共1页 Advertisinc Panor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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