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次会议于1998年8月24日下午、25日上午对高等教育法(草案新修改稿)和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修改稿)分组进行了审议。大家认为,两个草案修改稿吸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部门、专家、群众的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通过。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1998年8月25日下午、26日上午召开会议,教科文卫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负责同志分别列席了有关会议,逐条研究了委员们的意见,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意见。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北大核心
1998年第4期338-340,共3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