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行政公署,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经省政府研究,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清理核查供销合作社财务挂帐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8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一、为切实做好清理核查供销合作社财务挂帐工作,省政府已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江西省人民政府供销合作社财务挂帐清理核查小组(以下简称省清查小组)。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9年第23期16-16,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