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教育部于2000年3月正式颁布实施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以下简称“新大纲”)中改动最大的是“教学内容和要求”这一部分。这部分不再分“能力训练”“基础知识”“课文”,而是按照“阅读”“写作”“口语交际”“课文”的顺序分别表述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新大纲”极力回避了“训练”二字。那么,这种改变是在怎样的背景下产生的呢?这种刻意的回避是否显得矫枉过正呢?“新大纲”在这部分仅仅是个别字面上的改变吗?所有的这一切改变又说明了一些什么问题呢?一、制定“新大纲”的背景情况对其在“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