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公共产品理论,农业标准作为农业科研产品可分为公共产品、私人产品和俱乐部产品。公共产品主要指作为农业技术研究硬件和软件基础设施的农业基础技术标准,具有非竞争和非排他性,其制定推广需要公共部门的投资,私人产品主要指农业企业或农户所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专有技术,可物化为农业标准的一些技术成果,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特点。其转让和推广是有经济代价并由市场利益机制驱动的。
出处
《农业质量标准》
2009年第2期21-23,共3页
Agricultural Quality and Standar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