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23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国家电网公司首席法律顾问吕振勇,就“立法先行、依法改革”的法理基础,公司作为国有特大型企业所处的法律环境,以及电力立法情况进行了访谈。性格率直的吕振勇在电力法律界耕耘半生,思考深入,观点鲜明。他笃信“法律是规范社会经济关系的最好手段”。他观察到,2002年以来的电力体制改革使《电力法》中各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不仅有横向的,还有纵向的。他多次强调,电力企业法律意义上的“自卫权”应受到保护;他还深深忧虑,公司系统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有待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任重道远。
出处
《国家电网》
2006年第10期5-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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