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电力的需求量不断扩大。电力企业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先行官"的作用,首先要解决电力营销工作中的电力行政执法的授权、客户欠费停电题、催费、停电通知单送达的证据固定、安全隐患通知书送达的证据固定、抄表日期的公告效力、用电场所为租赁房屋的客户欠费以及窃电难以取证等法律问题。本文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几点对策,以促进电力营销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电能和服务。
出处
《电网技术》
EI
CSCD
北大核心
2007年第S1期81-85,共5页
Power System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