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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人大决定民生大事的做法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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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规定,今后与民生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由其讨论决定。相关重大事项政府如果越权作出行政决定,人大常委会可依法撤销。重大事项决定权。
作者 孙瑞灼
出处 《源流》 2010年第3期36-36,共1页 Orig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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