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何克服只有高明而无下学、有理而无礼是理学从北宋到南宋的中心问题,朱子在《论语精义》、《论语或问》、《论语集注》、《朱子语类》中对"克己复礼"不断深化的诠释,正是通过经学诠释这一中国哲学特有的方式来响应此一问题。朱子对他之前宋代理学各家之说的辨析、取舍之细微处是最不能轻易滑过去的,对"以理易礼"说的批评则是关键所在,理不是愈来愈高,而是愈来愈实,学问的愈精处就是愈切实可循处。"以理易礼"说一方面是只讲理而不讲礼,但更复杂的一方面是以为有理就自然能合于礼,从理到礼之间发生了一个跳跃或滑转,取消了对礼的下学的过程,而这一下学的过程正是儒学、理学的工夫所在,即只有在礼的下学中,在事事的应对中,儒家的社会、政治秩序才有保证。"以理易礼"说取消实质性的礼的危险性更为隐蔽,在这一关节点上析理必须更精、更切实,不然就会出现后来的阳明后学取消下学与礼文而实为在社会上形成毁弃礼教之弊。朱子对"克己复礼"析理之精,正是为了警惕以后理学可能出现的问题。本文凸显朱子与宋明理学的精义在于对礼的重视,希图改变现今注重心性论的宋明理学研究。
出处
《中国哲学史》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20-33,共14页
History of Chinese 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