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的第一家驻京办事处——内蒙古自治区驻京办事处距今成立已60年了。随后各省市陆续成立了驻外办事处。
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国内物资匿乏,资金短缺,信息不发达,驻京机构的主要职能便是为当地争取各项事业所需的物资,资金,项目,指标等铺平道路。
在市场经济时代,这些“瓶颈”逐渐消除,各地驻外办事处的作用也逐渐式微,反而因人浮于事、管理不善、巨额场子损等问题而被世人诟病。
2009年伊始,山东省潍坊市决然将所有驻外办撤销尝试的举措与勇气备受舆论关注。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09年第6期4-7,共4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