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重要的基础在于和谐社区。社区社会组织作为和谐社区建设中的重要社会力量,可以通过各种活动和服务,参与所在社区的社会管理、社区服务、社会事务等,弥补政府功能的不足,化解各种社区矛盾,实现社会自治。国家应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政府部门要转变观念,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鼓励、引导、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和谐社区建设。
出处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8年第4期6-8,共3页
Journal of Changsha Social Work College
基金
民政部课题<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途径和方式研究>(民办函〔2008〕34号)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