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闫平在《山东社会科学》2008年第12期撰文指出,公益性文化事业是社会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益文化集中展示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文化底蕴和文化积累,是构成现代社会文明不可缺少的文化元素。正确认识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性质和特征,对促进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十分必要。从我国文化事业建设和管理情况看,公益性文化事业具有四个主要特性。1.公益性。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主体,政府从事公益性文化事业的主旨是,以有力的财政支撑,建立一个受法律保护的、遍及全社会的服务系统,以超越局部和个别利益的公正性操作,提供大量免费、无差别的基础性文化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