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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殴打他人行为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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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博士:寻衅滋事罪中的随意殴打他人行为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是什么?广东梅方 梅方同志:两者区别如下:1.侵犯的犯罪客体不同。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行为人往往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故意伤害的行为:而寻衅滋事罪中的随意殴打他人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殴打的对象往往是不特定的。
出处 《人民公安》 2009年第2期63-63,共1页 People's Po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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