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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流水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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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国时期与建国后在民间的大事办席多采用在家门口或院子里自己操办,但用品等都是租来的.因此也出现了不少专门经营餐具用品,桌椅等物品行当。这块在大板巷拆迁中发现的“定办酒席”描金招牌.充分证实了这种民间习俗。因为不是每天有生意.所以一般都是在家中兼做此业,还提供厨师上门!招牌没有名号也说明了是巷坊问的业务.只要知道王家、李家就可以了,这种坊间民风与习俗的消失不知是否进步!我真的怀念一院子的老人小孩在吃喝中慢生活的感觉!
出处 《金陵瞭望》 2009年第2期24-2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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