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的背景下,政府为农村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应有之义。当前,政府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面临诸多困境,为跨越困境,政府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应选择"四位一体"路径定位,即政府应是农村公共服务的制度公共品供给角色、主导性供给主体和投资者角色、多元化供给主体的服务者与多元化供给方式的引入者角色和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监督者角色。
出处
《社会科学家》
CSSCI
2008年第12期35-38,55,共5页
Social Scientist
基金
2007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学科共建项目<乡镇政府职能重塑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创新研究>(07GO1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