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行政法理论基础的一种理论观点,控权论得到众多学者的支持,但也遭到了一些责难和批评。然而,控权论对批评的回应并不总是令人满意,这反映出控权论仍存在着某些缺陷和不足。本文基于控权论的基本理念,在分析行政权责任体系的基础上提出了新控权论。新控权论通过构建双重责任机制来加强对行政权的制约,妥善解决了控制政府权力与发挥行政权的积极功能之间的潜在冲突,从而也对控权论的批评做出了更有说服力的回应。
出处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49-52,共4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政府应急机制建设研究”(07BZZ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