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施市场经济以来,我国医学和医疗技术进步日新月异,对维护人类生命健康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与此同时,由于(1)医疗技术主义忽略对患者人格的尊重、(2)法制化建设中患者权利意识不断增强、(3)我国目前尚未实现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医疗责任保险也未普及、(4)卫生体制进入市场经济改革后,医疗拜金主义倾向有所抬头、(5)医患纠纷发生后,大多医院尚无迅速妥善对应的机制、(6)解决医患纠纷的司法实践在法律适用、审判程序以及判断标准等方面尚存在较多难题等多种原因的影响,医患关系显著恶化,纠纷日益增多已成为我国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问题。
出处
《中国卫生法制》
2009年第1期17-18,21,共3页
China Health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