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当事人契约的达成是基于某种谈判力为基础的。分析表明,企业的剩余索取权按一定的比例在两类资本所有者之间进行分配,这个比例取决于两类资本所有者动用企业资源数量或所面临的成本压力的比较:在相同成本条件下,一方相对于另一方来说,随着可使用资源的增多其谈判力则增大,或者,在使用相同资源条件下,一方相对于另一方来说,随着使用资源的成本的减少其谈判力增大。结论是,人力资本通过企业资源间接地获得了一定的谈判力,从而稀释掉物资资本所有者的部分话语权。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79-83,共5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