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国外网站侵犯本国注册商标的行为给商标侵权案件的管辖和侵权认定提出了新的法律问题。法国的相关判例在这方面做了有益探索:在管辖方面,法国最高法院在Roederer案中认定,只要涉案网站可以从法国登陆,法国法院就有管辖权,而巴黎上诉法院在后来的Google案中指出,涉案行为与所指称损害之间必须存在实质的、充分的或显著的联系,法国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在侵权认定方面,根据法国最高法院在Hugo Boss案中所确立的规则,国际网络商标侵权认定的核心标准是被告的行为构成"面向法(本)国公众的商业性使用行为"。这些规则对于我国的相关司法实践也具有启发性借鉴意义。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2期137-146,共10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