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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公民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法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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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人民日报10月30日讯,《吉林省公民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办法》11月1日开始实施,标志着吉林省公民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走上了法定化轨道。该《办法》规定,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户籍在吉林省或者户籍不在吉林但在吉林居住满一年的公民,可以申请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必要时,也可以旁听分组会议或者其他会议。
出处 《人民政坛》 2008年第12期5-5,共1页 People's Political Sc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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