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正在酝酿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在政府会计规范建设过程中,会计基础的选择和转换是一个重要问题。政府会计应采用权责发生制(下称“应计制”)抑或收付实现制(下称“现金制”),已成各界关注的焦点。由于应计制能更全面地反映政府财务状况、运营结果和政府成本信息,有利于防范财政风险,便于评价政府绩效而倍受推崇。自新西兰在政府预算和会计中率先引入应计制后,
出处
《财政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1期69-72,共4页
Public Finance Research
基金
第41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金项目的阶段性成果(资助编号2007041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