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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罚初涉者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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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群众的眼光总是雪亮的。许多南昌市民对警方“宽恕”卖淫嫖娼行为的“人性化”举动不满,也反映人民群众对卖淫嫖娼行为的基本立场和态度。卖淫嫖娼滋生社会丑恶现象,败坏社会风气,传染性疾病,破坏家庭和睦,毒害人们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妨碍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损害社会主义形象,人民对此深恶痛绝,必须严惩不殆,决不能心慈手软,轻罚初次卖淫嫖娼者并不可取。
作者 东方
出处 《江淮法治》 2008年第22期19-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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