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1日,以建设“阳光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为宗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舆论普遍认为,该条例是近年来中国政府改革和民主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继《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之后政府改革的“第三次重大革命”,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条例》的颁布,让政府及其各部门在推行信息公开的过程中,感受到了来自外部的压力。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查询中心的档案管理部门该如何履行职能,这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和考虑的问题。
出处
《兰台世界(上旬)》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1期39-39,共1页
Lantai 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