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1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规定从2月1日起,对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项目进行清算,正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30%~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取代以"预征"为主的土地增值税缴纳法。土地增值税清算,是国家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措施,实行以来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了重大影响,笔者在实际统计的基础上对此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出处
《黑龙江对外经贸》
2008年第10期159-160,共2页
Heilongjiang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