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天津市建筑业统计基础工作,提高建筑业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天津市统计局日前印发了《天津市建筑业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在全市具有建筑业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等级的各种经济类型法人建筑业企业试行。《规定》对企业统计机构、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的职责,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设置和管理,统计调查表、统计资料的审核、报送、保存和移交,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等基础工作内容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要求,使各建筑业企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和业务运行都做到有章可循。